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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自考具体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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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次报名的应考者,必须持居民(军人)身份证或工作证、户口簿到市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 点报名。报考委托开考的专业,到当地业务主管部门

2、  考生可分别报考高等教育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应考者,可 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应考者,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 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的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办理课程免考的考生,必须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

考生按专业分课程报考,每次考试最多可报考一个专业开考课程的六科。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报考本科者,每科次缴纳报考费26元。

4、无身份者可否报考?

未成年无《身份证》的报考者,凭本人户口本报名;《身份证》丢失者,应到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开具证明,以证实原《身份证》号码。即无《身份证》,又无公安户籍部门的原《身份证》号的证明,也无合法军人(或武警)证件的成年人不能报考,无本人户口本的未成年人也不能报考。

【添加日期:2006-1-3 14:53:47】【访问:次】【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