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特点 1、2006年招生计划总数为4600人(不含城市学院)。 2、新增1个招生省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计划覆盖全国30个省区。 3、新增1个本科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4、软件学院招生数量增至800人,比去年增加100人;招生范围扩大到除青海、宁夏以外的所有招生省区。 5、国防生招生计划为100人,招生计划安排在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6、“创新实验班”首次招生,对优秀新生实行特殊培养。 7、 7个专业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 8、城市学院招生计划总数为2400人,面向21个省区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次。
◆录取原则 1、在重点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