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加分照顾的体尖生资格认定及专项测试,定于2008年6月13日—15日在成都体育学院集中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申请享受2008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尖生加分照顾的考生,必须是2005年9月1日以后,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和省教育厅、体育局批准举办的省级中学生、青少年体育比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艺术体操、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射击、射箭、举重、柔道、跆拳道、摔跤、曲棍球、棒球、垒球、赛艇、皮划艇、健美操、定向越野、无线电测向(共27项)以及由市(州)教育局、体育局举办的市级中学生、青少年田径、游泳竞赛中,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标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二)2005年9月1日以后,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取得体尖生加分资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必须有参加省中学生、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经历及成绩记录。
(三)所有申请享受体尖生加分照顾的考生,必须是按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我省学生体育竞赛管理并实行学生运动员登记注册的通知》(川教体[1999]18号)在省学生体艺协会登记注册的中学生运动员。
二、报名程序:
1、领取、填写《获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可在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网址:www.zk789.net)一式两份,由考生所在学校艺术教师、校长、县(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
2、报名登记、审核:
时间: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8:30-18:00
地点:成都市青少年宫(顺城大街262号,成都市体育中心东大门斜对面)
3、报名所需资料:
①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体育竞赛成绩证明)的原件。
②已填写完成并加盖了公章的《获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
三、体尖生资格认定及专项测试
(一)资格认定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和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6名的体尖生,只参加资格认定,不再进行专项测试。
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和省级中学生、青少年体育竞赛,在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艺术体操、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射击、射箭、举重、柔道、跆拳道、摔跤、曲棍球、棒球、垒球、赛艇、皮划艇、健美操、定向越野(单项前6名)、无线电测向、田径(全能项目前6名)、游泳项目比赛中,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标准的体尖生,只参加资格认定,不再进行专项测试。
资格认定时间:2008年6月13日(8:30—17:30);地点:成都体育学院。
(二)专项测试
参加省级中学生、青少年篮球、排球、足球竞赛取得前6名,以及参加市级中学生、青少年田径、游泳竞赛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体尖生,必须参加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6月14日报到(时间:8:30—17:30分)。6月15日测试;地点:成都体育学院。
(三)有关要求
所有参加体尖生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考生,报到时必须交验其参加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取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运动成绩证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四川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获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凡材料不全者,将不准许参加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后给予加20分照顾。
监督举报电话:028-86605565 86112185 8692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