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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06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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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川学位办【2006】58号文件,现将2006年学士学位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办学单位报考学位外语对分数有质疑,需要查分的同学,在11月15日之前到培训中心(自考办)登记,由我中心汇总向省学位办提出查分申请。
二、申报时间
    各办学单位于2006年12月15日前上报所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按照川学位办【2006】54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一人一袋):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川学位办【2006】54号文附件一)。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专升本”的毕业生还应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同时还应提交这些证书的原件。各办学单位负责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上“核对专用章”,签上核对人姓名,将原件退还学生本人。“核对专用章”上应有两点内容:一是“该件系原件复印件”;二是“核对人签名         ”。
   3、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和学籍表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交登记表和学籍表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上“核对专用章”,签上核对人姓名。
   5、三张一吋的同底彩照。
五、请各办学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1、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一人一袋,以名单顺序编号),其中《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中课程名称的顺序要求与本科专业教学计划顺序相同,学位外语统考要求填写具体分数,并提交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要求加盖办学单位公章。(公章盖在“毕业鉴定”栏右下角处)(见川学位办【2006】54号文附件一)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含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要求加盖办学单位公章。(见川学位办【2006】54号文附件二,其中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填写格式为:年份(四位)+月份(二位),例如:198011)
   3、《上报学位申请学生名单》(含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要求加盖办学单位公章。(见川学位办【2006】54号文附件三,其中申请学校代码:10614;申请学校名称:电子科技大学;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的填写同上。专业代码见附件。)
   4、《上报学位申请责任书》(见川学位办【2006】54号文附件四)
   5、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含电子文档),用A4纸打印,并加盖各办学单位公章(公章盖在教学计划所在页)。
六、联系方式
   1、成教本科毕业生相关材料以办学单位为单位报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管理中心杨灏良老师。
联系电话:028-83202272   邮箱:yanghl@uestc.edu.cn
   2、自考考生相关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自考办)王丽君老师。
联系电话:028-83202390   邮箱:lexmark515@163.com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200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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