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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专科)未完成计划志愿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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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艺术、体育招生专科批次录取投档已经结束,现尚有部分专科计划未完成,根据《关于四川省2006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录取新生工作的通知》(川招普[2006]44号文)的规定,应于7月23日向社会和考生公布,通过公开征集考生志愿的办法,协助高等学校完成招生计划,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一、未完成计划的汇总公布办法及志愿的征集办法

  各招生学校分专业计划缺额数见《艺术专科省内、省外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统计表》

  省内外院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数据的采集由各县区招办负责组织。志愿信息采集后都要打印校验单,并经考生本人校对签字确认。对考生校验时指出的错误信息,由县区招办予以更正。县区招办所采集的数据经市州招办汇总后按时上报系统管理组。锦江区考生志愿征集时间为7月23日至24日17:00,地点:锦江区招办(牛王庙下街3号)。

  参加征集志愿的艺术考生必须是截止征集志愿填报时仍未被录取的专业文化双上线的考生。其所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必须在公布的未录取满额院校专业计划内,填报非公布院校或专业和未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参加本次征集志愿的艺术考生,每人最多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配。

  二、参加征集志愿考生的投档录取办法

  本次征集的志愿由系统管理组收集完毕后交艺体组,按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投档操作。投档时间为7月26日8:00。投档时已经录取的考生或预录取的考生以及电话征集同意就读省外院校的考生不再参加投档。

 

【添加日期:2006-7-24 9:25:23】【访问:次】【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