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艺术、体育类招生计划更正通知
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更正如下:
1、《招生考试报》(指导艺体考生先报高考升学志愿专刊)第33期第7版中[0002]中国人民大学,取消“[37]艺术设计(景观建筑;只招文科考生)”、“[97]艺术设计(景观建筑;只招理科考生)”两个专业及计划;[35]“美术学”专业名称更正为“艺术类(美术)”,参加该学校专业考试单考的美术类合格考生,若要填报该学校志愿,则只能选择[35]专业填报。
2、《招生考试报》(指导艺体考生先报高考升学志愿专刊)第34期第1版中[4209]湖北师范学院:“[25]学前教育”专业“女性身高要求不低于1.60米”,更正为“女性身高要求不低于1.50米”。
3、《招生考试报》(指导艺体考生先报高考升学志愿专刊)第34期第2版中[5136]四川音乐学院:“[79]公共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对外语单科要求不低于70分”,更正为“对语文单科要求不低于70分”。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0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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