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分数差别,强化综合素质;重点高中招生实行定向切块分配———省教育厅昨日出台一系列新政策,对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制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作出重大改革。
考试组织权下放到市州
重点高中定向切块分割
根据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意见,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定向切块分配,即各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每年的高中招生计划,按照服务区内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每所初中。从2007年秋季招生开始,定向分配计划当年达到10%,2008年达到20%,2009年达到40%,2010年达到60%。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快进程。
定向分配计划入本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以校为单位,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分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