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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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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成都市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确保2007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顺利实施,根据成招委[2007] 10号文《关于做好2007年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区(市)县和各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都市实验操作考试在市招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成都市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成都市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其中,市招办负责考生人数及学籍的核实工作,负责考试成绩的查询工作;教科所负责试卷命题、解释及监考老师的市级培训工作;计财处负责收费管理、监督工作;技装所负责日常协调及考试成绩的汇总工作。各区(市)县教育局应按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成立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规范管理,严肃纪律,加强安全工作,确保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二、实施范围
  2007年全市初中升学考试均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严格控制在教学大纲及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范围之内,考试范围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主要考核学生基本实验技能,做到科学、规范、准确,使学生达到应知应会的目的。

  四、计分
  1、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为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完成基本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
  2、物理、化学实考成绩进入毕业成绩按(A卷笔试成绩+实考成绩)公式计算,分值占该学科毕业成绩的10%。
  3、物理实考成绩进入升学成绩按{(A卷笔试成绩+实考成绩)×1/2+B卷成绩}公式计算;化学实考成绩进入升学成绩按{(A卷笔试成绩+实考成绩)×1/2}公式计算。

  五、命题及试卷
  1、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并制定评分标准。命题依据教学大纲,难易适度,每学科命题10个,每个试题难度系数基本相同。
  2、实验操作考试试卷提前6天下发到各区(市)县,各区(市)县提前3天下发到学校。

    六、培训工作
  监考老师在理、化学科老师及骨干实验员中抽选,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市教科所负责监考老师的市级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4月9日-12日,完成各区(市)县监考老师的市级培训工作;
  2、4月17日前,各区(市)县完成本级监考老师培训工作。


  七、考点设置
  (一)、基本原则
  原则上一校一点,考生不出校。考点学校仪器装备必须达到一类配备标准,即开齐25组以上分组实验,各类实验器材、药品齐全、充足。
  各区(市)县要加强对考点的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装备、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以及考场布置等项工作的检查,确保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万无一失。各科考生人数在4月13日前上报市技装所管理科。
  (二)、具体要求
  1、考务人员的设置及要求
  各考点应按以下标准设置考务人员:
  考点主任1名,由区(市)县“领导小组”选派;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考点主任由校长担任,区(市)县“领导小组”选派一人担任考点副主任,全面负责考点工作;
  考点副主任1名,由区(市)县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协助考点主任组织实施考点的考务、后勤工作;
  考点学校物理、化学实验教师各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拨考试用的实验器材;
  领考员2名(理、化各一名),负责引导学生按时进入考场,掌握学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主监考老师联系;
  点名人员1名,负责组织考生按顺序点名;
  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护考点秩序;
  试卷保管员1名,负责保管试卷;
  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临时伤病进行急救;
  备注:考务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2、考点、考室的设置及要求
  (1)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室,并分设考务办公室、后勤组、保卫组、试卷保管处。
  (2)各考点设主考、监考人员休息室1个,考生点名处1个,考生准备室1个(供点名后考生临时休息用)。
  (3)每个考室考前准备好实验仪器、消耗器材。实验桌上写明考试题目、要求及实验器材,并标出试题签号。
  (4)考场要划定警戒区(或警戒线),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3、准考证
  (1)考生准考证由市“实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并于考试前6天发放到各区(市)县。
  (2)考生准考证上的报名号按市招办的报名号填写。


  八、考试
  1、考试时间: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每科10分钟。考试时间在4月21日开始进行。
  (1)城区考生考试时间集中定在4月23日—28日。
  (2)回城生、往届生的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由各区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定在5月11日。
  (3)其他区(市)县考试具体日程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确定,并报市“实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考试工作须在5月12日前完成。
  2、考试方法及要求
  各区(市)县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各区(市)县组织实施。
  3、补考安排
  (1)在考试当天因生病(具有医院证明)或考试时有伤病经考场医生出具证明不能参加考试或者考完一科后因伤病(考场医生出具证明)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补考。由主考部门集中一次安排补考。
因其他原因缺考者,不能补考。
  (2)城区补考时间定在5月11日,由各区实验操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4、免考
  (1)残障(上肢残障、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具有医院证明的考生,由其监护人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考试领导小组审定,办理免试手续。
  (2)免试考生成绩按基本完成实验操作成绩(8分)登录。
    5、直升生
  直升生要进行实验操作考试。


  九、监考
  1、实验操作考试实行1监2制(即一个监考人员对应两名学生)和主监考制。监考人员扣分,必须在考生卷面上注明扣分点,当场记分,监考人员签字。主监考确认后,签字登分,密封试卷。
  2、监考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统一扣分标准,统一尺度。
  3、监考人员实行回避制,即监考人员不得监考本校考生。


  十、登分统计
  1、五城区及高新区考试结束后,由区招办、区技装部门负责考试成绩的登录汇总工作。五城区及高新区考试登录汇总工作完成后,将考生成绩数据上报市技装所合库,然后由市技装所将成绩报市招办,录入考生中考成绩。
  2、各区(市)县“实考”办公室待全部考试结束后,由登分统计组统一对考生成绩进行登分统计。


  十一、分数查询
  1、考生的分数查询与中考的查询方法相同。
  2、五城区及高新区由该区的实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该区考生的分数查询工作。


  十二、考卷管理
  1、五城区及高新区考试结束当天,将考卷交区教育行政部门保管。
  2、考卷管理应按市招办“中考”考卷相应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三、报名考试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1、收取: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财政厅、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报名考试费由市招办统一收取。
  2、使用:
  (1)、每生每科4.5元用于各区(市)县、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考务组织、监考员费用、培训和学校部分消耗材料等方面。
  (2)、每生每科1.0元由市技装所用于报名、命题、制卷、培训、巡考等工作。
  (3)、每生每科0.5元上交省教育厅装备处
  3、各区(市)县招办收取考生报名考试费后,按每生每科1.5元统一上缴市招办。
  4、资金管理:考务费属于财政性资金,应及时上缴,并严格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部门预算管理拨付使用,严禁坐收坐支、挤占截留、挪用。同时,要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四、考核纪律
  各考点必须严密组织、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添加日期:2007-4-26 10:01:25】【访问:次】【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