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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分类及其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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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各类教师资格的适用范围: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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