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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五年制高职专科不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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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四川省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确定的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县(市、区),其考生按等级成绩录取的,必须同时上报课改县考生原始考试成绩,确保省上组织录取时在考生同等级成绩下按原始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供学校录取。各市、州在拟定上报的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和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50%。今年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和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时不扩大比例投档,新生报到后,各校于9月20~22日到省招办办理未报到新生的退档和已报到新生的正式录取手续,今年省上不再进行补录。

【添加日期:2006-6-29 14:24:06】【访问:次】【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