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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体尖生加分资格六月测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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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日前发出通知,规定凡符合条件并自愿申请参加体育尖子生资格认定、测试的考生,定于61315日在成都体育学院集中进行资格认定及专项测试。经省统一组织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在今年高考录取时给予加20分照顾。

    根据规定,凡申请享受2008年四川省高校招生体尖生加分照顾的考生,必须是200591日以后,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必须有参加省中学生、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经历及成绩记录)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和省教育厅、体育局批准举办的省级中学生、青少年体育比赛,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艺术体操、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射击、射箭、举重、柔道、跆拳道、摔跤、曲棍球、棒球、垒球、赛艇、皮划艇、健美操、定向越野、无线电测向(共27项)竞赛,以及由市(州)教育局、体育局举办的市级中学生、青少年田径、游泳竞赛中,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标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同时,所有申请享受体尖生加分照顾的考生,必须是在省学生体艺协会登记注册的中学生运动员。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和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6名的体尖生;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和省级中学生、青少年体育竞赛,在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艺术体操、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射击、射箭、举重、柔道、跆拳道、摔跤、曲棍球、棒球、垒球、赛艇、皮划艇、健美操、定向越野(单项前6名)、无线电测向、田径(全能项目前6名)、游泳比赛项目中,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标准的体尖生,只参加资格认定,不再进行专项测试。资格认定时间为613日,地点在成都体育学院。

    参加省级中学生、青少年篮球、排球、足球竞赛取得前6名,以及参加市级中学生、青少年田径、游泳竞赛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体尖生,必须参加615日在成都体育学院举行的专项测试。

    所有参加体尖生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考生,报到时必须交验参加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运动成绩证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四川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以上材料均为原件)。按规定,凡材料不全者,将不准许参加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

 

 

【添加日期:2008-6-5 9:19:20】【访问:次】【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