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今年高考招生中对“艺术尖子生”的加分测试办法。办法规定,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四川省将于6月中旬在成都集中统一测试,测试结果按成绩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根据四川省今年招生政策的规定,参加艺术尖子测试并被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对报考四川省内院校志愿的考生将分别给予加15分、10分、5分的照顾。
参加测试的考生除了必须是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2005年9月1日以后,参加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独立或牵头主办的音乐、舞蹈、美术、书法作品比赛获二等奖以上者;B.在2005年9月1日以后,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音乐、舞蹈、美术、书法作品比赛获三等奖以上者;C.2005年9月1日以后,参加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获三等奖以上者。
艺术尖子生测试项目分别为:
声乐: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西洋管弦乐: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竖琴、打击乐;
键盘乐:限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民乐:限笛、唢呐、笙、扬琴、古筝、琵琶、中阮、古琴、柳琴、二胡;
舞蹈:限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健康街舞;
语言表演:限诗歌、散文、故事、小说、台词独白;
美术、书法:书法限软笔书法。
声乐、器乐的测试时间为:2008年6月13日报到,14日—15日测试,地点在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舞蹈、语言表演、美术、书法的测试时间为:2008年6月14日报到,6月15日测试,地点在成都体育学院(成都市体院路2号)。
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先期向所在学校申请并填写《艺术尖子考生专业面试登记表》,考生所在地的市(州)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完成对这部分考生的条件和资格审查。考生参加测试考核时,必须持普通高考《准考证》和符合报名条件限定的艺术活动、比赛获奖证书(原件)报到,所需的乐器(除钢琴外)、曲谱、画具、颜料、舞蹈服装、伴奏带等自备。
参加艺术尖子生测试(面试)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考生,省招考委将于高考录取前通过《招生考试报》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无疑后方能在录取时具有加分照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