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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06年中职招生5.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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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成都市将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中职招生目标任务5.6万人,职普比达到4.5:5.5。各区(市)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人数必须达到毕业生升学总数的45%以上。

  中职招生与评优挂钩
  据了解,成都市教育局将对完成招生任务、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较好的区(市)县、招生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将中职学校招生业绩与创重、评优、争取职教专项经费适度挂钩。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不能完成年度招生计划的,校长将承担相应责任。

  实行城乡分段培养模式
  根据要求,将扩大对农村地区的招生,进一步加强城乡职业教育的合作。城区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学校品牌优势、良好的专业设备和就业信息进一步扩大面向农村地区的招生;实行城乡分段培养的模式,第一学年在当地职业学校或农村普通中学就读,第二、三学年在城区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推荐实习。

  各区(市)县要进一步开放生源市场,积极引进城区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到本县招生和联合办学,确保中职招生目标任务的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纪情况,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学费至少5%奖助贫困生
  2006年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业已开展,成都市要求区(市)县教育局必须列出配套资金,配套资助总额不得低于2005年;各中等职业学校也要从学费收入中安排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贫困生奖助,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还应在资助后给予学费减免。

  高考落榜生学技能
  从2006年起,各中等职业学校对未升入高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1年-1.5年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学(含综合实习),对完成中职相应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学习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可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按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民办学校开展达标评估,使之成为职教发展新的增长点。

  成都市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就业机构,实行招生和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提高中职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拉动中职学校扩大招生规模。

                                                    (来源:华西都市报)

 

 

【添加日期:2006-4-29】【访问:次】【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