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完)中招收保送生、直升生要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初中课程改革的实施;有利于学校正确引导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此项工作也要有助于均衡配置生源,扶助一般学校,巩固“普九”和“普高”成果,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被推选出的保送预备生和直升生在广大中学生中要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实施办法
(一)保送生工作
招收保送生实行由初中学校推荐保送预备生的办法。保送预备生须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等级以及升学成绩均达到要求的预备生由对口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1、保送预备生的条件。
被保送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初中三年均在推荐学校就读且户口在五城区或高新区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德、智、体、美一贯优秀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综合素质评价要达到A等。
(3)体育达标。
2、保送预备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收保送预备生计划为国家任务计划,保送预备生计划原则上为城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0%。计划由市招委、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3、保送预备生名额分配的原则。
保送预备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对上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估情况及保送预备生质量的跟踪调查情况,按有利于扶持薄弱初中学校的原则分配给有关学校。推荐名额与接受保送预备生名额相等。
4、保送预备生工作程序。
中学按照分配的保送预备生名额与条件推选保送预备生,原则上将保送预备生名额分配到班。4月上旬,各校应对保送预备生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公布保送预备生名额、条件及推荐保送预备生的办法,将推选出的保送预备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广泛听取师生、家长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各校保送预备生名单确定后,应于4月14日前将《保送预备生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二)、《成都市城区保送预备生、直升生选送书》(一份,见附件四)报区招办。区招办审查、录机后于4月19日上报市招办。
所有保送预备生都应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保送入石室中学、成都七中、树德中学、川师大附中、成都二十中五所四川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保送预备生,必须超过城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分数线10分以上,且综合素质表现评价必须为A等,方能被对口保送学校录取;保送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保送预备生,必须达到城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表现评价必须为A等,方能被对口保送学校录取。接受保送生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保送预备生。对未达到要求的保送预备生,对口保送学校不予录取,只能按所填志愿顺序参加录取。
(二)直升生工作
1、直升生计划。
各普通高中直升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
2、直升生名额分配的原则。
直升生名额由市教育局参照各校高中招生计划进行分配。
3、直升生工作程序。
直升生工作的开展,按照保送预备生的工作程序办理。直升生应参加全市中考报名,履行升学手续。直升生不参加全市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其初三毕业会考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于5月8日、9日举行,考试科目应与中考科目一致,考试成绩在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包括报软盘和EXCL书面材料(材料包括学生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学科分及总分)。
三、其他
(一)保送预备生及直升生的选送应该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学生接受保送或直升。学生同意被保送或直升的,应填写相应的保送或直升登记表,并由家长签署意见,学校加盖公章。登记表填写后,学校和学生(家长)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否则,造成的后果将由违约方承担。
(二)定点保送事项另行发文。
(三)保送生入学后,市招办将对保送生进行质量跟踪调查,招收保送生的学校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四)城区民办学校如需要申请保送生计划,应向其学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其学籍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其保送生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