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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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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颁发单位;
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定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颁发。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没有统一规范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的法定文本,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省级教育行政部们统一印制。

3. 如何确定《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有效性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统一编号,并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钢印后方可有效。
 
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其它申请材料如何保管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余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5.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怎样补办: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者按以下程序办理补发申请
(1)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持证人持遗失声明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发申请
(3)原发证机关审核后予以补发

教师资格证书因损坏或并影响使用者按以下程序办理补发申请
(1)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更换申请
(2)原发证机关审核后予以更换。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收回和集中销毁。

 

【添加日期:2006-1-10 13:49:03】【访问:次】【收藏】【打印】【关闭